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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萨同盟-商业文明与契约精神的发祥地

2024-12-05 04:44 来源:儒文网 点击:

汉萨同盟-商业文明与契约精神的发祥地

汉萨同盟

德意志北部沿海城市为保护其贸易利益而结成的商业同盟。"汉萨"一词对应的日耳曼语词hansa的原意为"集团"。同盟形成于1356年,极盛时加盟城市超过160个,中心在吕贝克。1669年解体。

从12世纪起,北德意志商人为了同英国、佛兰德进行贸易,曾组织过"科隆汉萨"和"汉堡汉萨"。约在12世纪中叶~13世纪中叶,德意志莱茵河流域的贸易活跃,对外贸易重心逐渐扩大到波罗的海地区(见彩图)。13世纪80年代,莱茵地区各商人组织互相合作以维护共同的利益,并与吕贝克及其他控制波罗的海贸易的北德城市结成同盟,以御防劫匪和海盗,确保贸易安全。

"汉萨同盟"一名首次出现于1344年,最初是共享特权的商业联盟。1356年商人汉萨发展为城市汉萨,加入者包括绝大多数北德沿海城市,吕贝克、汉堡和不来梅是其核心,后来加入者有科隆、但泽和柯尼斯堡。1358年,波罗的海东岸的里加等城亦加入汉萨同盟。同盟垄断东欧、北欧同西欧的中介贸易。同盟商人也通过意大利商人经营东方产品,如香料及贵重纺织品等。1367年,加盟的77个城市的代表在科隆举行首次会议。同盟设有最高议会和最高法院,入盟城市必须遵守同盟权力机关的决定。各城有公共的财政和海军,有权对外进行外交、宣战、媾和、缔约等。1368~1370年,汉萨同盟的联合舰队战败丹麦,迫使丹麦签订《斯特拉尔松德和约》。该和约的签订致使汉萨同盟拥有北欧政治同盟的性质,扩大了汉萨同盟对波罗的海、北海的贸易以及对斯堪的纳维亚政治的控制。汉萨同盟进入鼎盛时期,结盟城市多达 160多个,同盟在各地享有商业优惠,在伦敦、诺夫哥罗德、布鲁日、卑尔根等地均设有商站。同盟各城市的政权为城市贵族和大商人控制。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曾发生行会起义,但遭镇压。同盟在组织上较为松弛,既无宪法,也无成文的制度和执行机构。

15世纪中叶以后,由于英国、尼德兰、瑞典的工商业日益发展,立陶宛、波兰联合后逐步强盛(见立陶宛大公国)。莫斯科公国征服诺夫哥罗德后关闭汉萨在该城的商站,尤其是新航路的开辟,导致商业中心的转移,汉萨同盟渐失优势。德意志内部,勃兰登堡、普鲁士地位的上升,使汉萨同盟进一步削弱。汉萨同盟于1669年在吕贝克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只有 6个城市参加。此后,同盟即告解体。

汉萨同盟城市维斯比visby - 玫瑰与废墟之城

建立

汉萨同盟出现之前,德意志地区曾经存在过两个自由市同盟——莱茵同盟和士瓦本同盟。莱茵河(Rhein)流域的城市和士瓦本(Schwaben)地区的城市通过结盟的方式来防卫地方贵族对商队的掠夺和强盗的抢劫。很快这种城市联盟发展为一种互利手段,成员城市间相互放弃征收水路和陆路的通行税,并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彼此争端。这种城市同盟是德意志地区市民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觉醒并发挥影响的表现之一。然而莱茵同盟和士瓦本同盟到14世纪时都先后解散了。

汉萨同盟的起源可以追溯至12世纪。科隆(Köln)、吕贝克(Lübek)、汉堡(Hamburg)和不来梅(Bremen)由于地理位置的便利,这四座城市先后继承了诺曼人征服以前丹麦、挪威、冰岛与盎格鲁-撒克逊诸国和爱尔兰之间的贸易关系。科隆商人在英格兰取得了贸易特权和建立侨居地的特权,而且曾慷慨地为狮心王理查支付赎金,以此获得了在英格兰的免税特许状。此后继位的英格兰国王相继给予吕贝克和汉堡的商人以相似的特权,这几个城市的商人在英格兰形成了早期的商业联盟。

1158/1159年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从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公爵手中夺占吕贝克城。通过这一占领,经济繁荣的萨克森王国打开了通往波罗的海的通道。下德意志地区的商人很快以此为基地,将商业活动扩展至整个波罗的海地区。吕贝克商人很快在瑞典城市维斯比和俄罗斯的赫尔姆加德(诺夫哥罗德)设立了商站,并在1299年控制了里加的商业。

由于种族相同,以及拥有共同利益,在国外的德意志商人集团开始趋向于联合,形成更为紧密的联盟,以减少竞争。1210年吕贝克和汉堡同意在某些事务中使用共同的民法和刑法,并彼此在本城中保护对方的商人,可视为汉萨同盟的肇端。1241年,两城为保护其商人抵御抢劫者和海盗的袭击而结成了正式的联盟。1259年,吕贝克、罗斯托克和维斯马为镇压海盗而结成了类似的联盟。到1282年,伦敦和布鲁日的汉萨同吕贝克和汉堡等城市的汉萨合为单一的合作团体时,就北德意志的四座主要商业城市而言,汉萨同盟已经形成。

"汉萨"一词来自哥特语"军队"或" 连队",在德语中原意为"堆集",初指同业公会或行会,后指在国外的德国商人团体。在14世纪以前,"汉萨"只是用来称呼伦敦和布鲁日的德意志人团体,如"科隆汉萨"、"汉堡汉萨",至此也被用来统称北德意志商人的商业共同体,商人汉萨自此演变为城市汉萨。

1293年,应吕贝克的一再要求,来自梅克伦堡(Meklemburg)和波美拉尼亚的商人在罗斯托克(Rostock)召开代表大会,决定今后凡与他们有关的案件都按吕贝克法律解决。有26个城市投票通过这一决议。吕贝克成为汉萨同盟总部所在地,吕贝克法律成为同盟之共同法律。

巅峰

到14世纪中叶,汉萨同盟已经扩展至波罗的海南岸、东岸的所有德国港口城市,并扩展到英国、佛兰德、丹麦、斯堪的纳维亚、俄罗斯、芬兰等地。波罗的海东岸的德意志殖民者按照严格的汉萨法律建造了一大批汉萨城市。

随着汉萨商人的活动,北欧和西欧君主国在与汉萨同盟建立商业关系后获得了很大的商业利益。这些国家的经济大多建立在庄园制基础上,产品单一,而且生产效率低下。汉萨同盟进入后,其本国生产的原料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在外国市场上出售,同时可以获得质量更优良的外国进口产品。汉萨商人的进出口税又为国库提供了稳定而可靠的收入来源,因此各国纷纷欢迎汉萨同盟在本国开设商站。这些商站集市场、商人住宅和办公室、仲裁所、作坊、工场、库房为一体,并设有防御设施,昼夜有人看守,以防当地人袭击。早期的主要商站设立在瑞典哥得兰岛上的维斯比,因丹麦袭击该地,曾引发汉萨同盟与丹麦的战争。随后在英国的伦敦、佛兰德的布鲁日、挪威的卑尔根和俄罗斯的诺夫哥罗德出现了四大汉萨同盟商站。

德国世界遗产明信片-吕贝克汉萨同盟旧城

伦敦商站又被称为"钢院商站"(en:Steelyard/de:Stahlhof)(该名起源有争议,一说是源自德文"货栈"一词Stapelhof的讹传,还有说法认为此处出售来自德国的钢锭和钢坯),设立于1282年,由高墙围护,有自己的码头,主要建筑为一座三层楼房,还有存放文件的塔楼,以及庭园和武器库。汉萨同盟在各商站驻有商业代表,由声誉良好的已婚商人担任。妇女严禁进入商站。除了四大商站外,汉萨同盟还在其他一些外国城市(如英国的羊毛出产地)设有营业所和账房。

14世纪晚期和15世纪早期是汉萨同盟的鼎盛时期,虽然其商站只局限于波罗的海、北海和俄罗斯,但是其商船却远及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从南欧运来橄榄油、水果、各种酒和盐。其注册商船大至1000到2000吨,汉萨商人通过向神圣罗马帝国的封建领主和其他国家的君主提供借款而获得了一项又一项的特许权。在其全盛时期,汉萨同盟左右着丹麦和瑞典的王位继承人人选,而英国国王甚至不止一次将王冠抵押给汉萨商人换取贷款,或向其央借舰队和海员。汉萨同盟积累了大量财富,并凭借商业和武力赢得了各国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