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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欲得:利益熏心!

2025-02-09 11:11 来源:儒文网 点击:

人性欲得:利益熏心!

#头条家时光#欲得,是人天生的本性,人人皆有,利益熏心不是人天生的本性,是后天环境让人产生的共性,只是万事讲个度,过度就成害,害人害己!

贪官,是现在社会受到指责谩骂最多的对象,因为贪污严重,金额巨大,而法律的制裁又是公开的,在各种媒体的发酵下,贪官们被骂的体无完肤,真的挺悲催!

“拍苍蝇,打老虎”,是国家对于有损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官员们发出的最高威慑。

只要官员敢贪,只要被查到,无论苍蝇老虎,在我泱泱大国下,就是一巴掌的事。

贪官的最终结局就是,一生努力尽毁,权利没有了,财富没有了,自由没有了,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尽人们的指责谩骂,虽然自己看不见听不到,但他们的父母妻儿子孙,都是能见识能体会到的,妻离子散父母忧的状况,人生还有什么比这更悲催的吗?

问题是贪污的行为,并没有因为国家严厉的惩治而消失,时不时的还会冒出来一两个贪污腐败事件,这是为什么呢?

欲得,就是原罪!

不知足,就是罪的积累,罪大不可掩,爆雷就成了迟早的事。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欲得之心,这本是人的本性。

说欲得有罪,其实真说不上,不然就是人人有罪,谁没有想得到之心呢?

但所有的争夺,争斗,贪污,犯罪等,都是因为欲得之心引起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盗窃,抢劫,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因为一时穷困,而实施的快速得利的手段,而一旦安全得手,且收获不菲,就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可为的错觉,在利益熏心的驱使下,继续为非作歹。

恶不积不至于灭身,法网恢恢,疏而不失,结局岂能善终!

贪官,与盗,抢,在为非作歹的行为上是有本质区别的,一个为主动违法,一个为不能克制的逾越,虽然违法主客观不同,但他们都是因为利益的驱使才让自己深陷其中的。

利益,是个好东西,君子爱财取之有正道,无可厚非,一旦利益熏心,让人跨出道德法治的底线而不可止,结局都是毁灭性的。

贪官的结局是悲催的,登堂入室成为国家栋梁真不容易,一念不能把持,让自己踏入犯罪的深渊,其结局可恨的同时也让人惋惜。

因为做了违法犯罪的事实,而受到法律制裁,这是贪污腐败的人应得的结果。

只是法律已经惩治了他们,人们再去侮辱谩骂他们,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因为犯罪的行为已经结束,他们现在只是一个失去自由而一无所有的人。

况且,相信在辱骂的声音中,很多人若在其位时,面对丰厚的利益诱惑,可能比他们更贪心。

利益熏心,这不是一句玩笑,利益的诱惑力是能穿透人心的,所以道德经言“不见可欲”,古老的圣人在利益面前都只能提出不见的解决办法,可想而知利益有多大的诱惑力。

利益,人人都想得到,不想得利的人没有,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不被利益冲昏头脑,不让利益蒙蔽心志,不受利益驱使而保持清廉的人真的不容易。

所以,我们在指责贪官时,请对他们留一份惋惜,同时莫忘给我们国家那些清廉的官员们一声称赞,他们扛住了权力和利益的诱惑,经受起了考验,就凭这一点,他们就值得人们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