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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师范生”不是那么容易读的

2024-09-29 15:43 来源:儒文网 点击:

”公费师范生”不是那么容易读的

近年来,随着就业压力的逐渐加大及国家对教育的重视,高考生选择报考公费师范生的逐渐增多。因为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仅能免除大学四年的学费、住宿费,还可以享受每年大约4000元的生活补助,更重要的是不用自己费心费力地去找工作,国家会为公费师范生安排工作岗位,因此这样优越的条件吸引了很多高考生。

公费师范生有两种,一种是教育部直属的公费师范生,有6所,都是名牌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知名大学。另一种是隶属省会城市的师范生,如江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曲靖师范学院等。一般教育部直属的毕业后相对好点,会安排到省城工作。省会直属的师范生就要差一点,安排到乡镇、偏远农村、山区工作的居多。根据规定,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至少需要在服务地服务满6年。

但是,虽然给予公费师范生的条件好,作为高考生,还是要充分考虑兴趣爱好、家庭环境、个人是否热教育事业等,下面几点说明实际上公费师范生并不是那么容易读的。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公费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公费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前,由学校对学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费师范生培养资格。公费师范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学生本人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公费师范生受到学校开除学籍处分的,本人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签订的协议自动解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不承担违约责任,学生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应当按规定退还培养经费,并按照培养协议约定的比例交纳违约金和滞纳金。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未满年限,按培养协议约定的比例退还培养经费并交纳违约金和滞纳金。

公费师范生按照规定至少要在分配的地区工作6年才能调动,时间相对较长。如果是真心热爱教育事业,一心想从事教育工作的人不会受影响,但是对于那些只想当成暂时跳板的,可能就不合适了,所以需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