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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7问淘宝售烟:对网禁售烟是不知还是无视

2024-10-22 14:43 来源:儒文网 点击:

市消协7问淘宝售烟:对网禁售烟是不知还是无视

天津频道 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国家对其销售渠道、宣传渠道等是有诸多限制的。早在2007年,国家就明确禁止通过网络销售烟草。但时至今日,在淘宝网上仍可搜索到售烟信息并能够完成实际购买行为。作为大型知名购物平台,淘宝此种怪象令人费解,昨日,天津消费者协会对淘宝网提出七大质疑。市消协希望淘宝网正视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在守法经营和社会责任感方面成为行业表率。昨日下午,淘宝官方微博给出了回应:淘宝网禁止销售烟类商品,如有出售被排查到,将对该店铺进行处罚处理。不过,回复只说处罚店铺,却撇开了自己的责任,市消协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展。

接到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淘宝买到烟

近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维权义务监督员提供的线索,反映淘宝网上有些店铺涉嫌销售假烟。对此,市消协展开了专项调查,发现在淘宝网上确实可搜索到售烟信息。随后,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与店铺经营者在线沟通,购买到了香烟。

记者在淘宝网上搜寻“香烟”,搜到的商品大多数为电子烟,不过,按照市消协给出的提示,搜索“特供烟”“白皮烟”,则发现了一些售烟店铺,于是记者以买家的身份和店主聊起来。

记者体验

“高仿烟”卖家转移QQ平台

一家名为“鸿发商行168”的店铺在明显位置写着:本店主打软硬中华(出口装)、南京95至尊、特供中华、金玉溪等品牌。在宝贝详情里写有:如有疑问,请加客服藤讯扣扣,“藤讯扣扣”并非是卖家写错,而是为了不被轻易发现。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一家名为“u[2071131220]”的店铺,该店于2014年4月认证开店,只有一件宝贝,就是“为人民服务烟”,没有过多的介绍,只留下了QQ号码,记者加上QQ后发现,原来该店的销售平台已经转移到QQ上,介绍中写着:本店已进蓝爱喜新货、中华、小熊猫等品种。记者咨询中华烟,卖家称出口烟硬包装的230元一条,对于是否保真,卖家说:“是高仿品,不过跟市面上烟的外包装和味道都一模一样。厂子在广州,已经做了很久。”

消协7问淘宝售烟

1 对网络禁止售烟的规定是不知还是无视?

2007年施行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200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加大力度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规定明确且再三强调,但时至今日,淘宝网为何售烟信息依旧?

2 对入网店铺是否严格审查?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淘宝是如何审查和防范相关入网店铺销售禁售商品的?

3 对入网店铺是否有效检查监控?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对卖烟的店铺及其发布的信息,“淘宝”是如何检查监控的?

4 对利用其平台发布售烟信息是不能管还是不愿管?

一些店铺内标注售烟的咨询联系方式,通过QQ等方式联系售烟。

这种售烟的图片链接很容易辨识,而淘宝作为信息平台的提供者对此类公然违禁的信息是没有能力净化,还是出于利益考虑视而不见?

5 淘宝是如何配合“红盾网剑专项活动”的?

国家工商总局自今年7月至11月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活动通知中明确要求包括淘宝在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个月有余,淘宝对“网剑”行动是积极配合还是消极怠工?

6 网络售烟危害青少年,社会责任何在?

落实国家网络禁烟的要求是网络交易平台应尽的法定义务,更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从爱护青少年,关心下一代的角度出发,“烟雾缭绕”的淘宝社会责任何在?

7 “免责”为何霸气十足?

淘宝网免责声明表示:“淘宝网所展示的宝贝供求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淘宝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淘宝的声明是否可以理解为:淘宝店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淘宝平台可一概不管?